【大河財立方消息】 4月26日,河南省科學技術廳、省財政廳印發通知,將開展2024年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獎補工作。
申報單位包括:經科技部或省科技廳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同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內;且資金到賬時間,即轉賬憑證和發票時間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內。
具體補助標準為:對促成先進技術在省內轉移轉化的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省財政按其本通知“技術交易合同限定時間”內技術合同成交到賬額(依據轉賬憑證和發票)給予最高2%的獎補,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作為技術成果輸出方,應與技術成果需求方(注冊地在省內)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5年以上)或技術開發合同;合同須完成認定登記。
(二)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作為第三方,促成并參與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5年以上)或技術開發合同(需顯示機構名稱和工作內容)(買方注冊地在省內);合同須完成認定登記。
(三)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暫不予補助:
1.技術合同買賣雙方之間存在相互隸屬關系,或具有投資和被投資關系,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
2.輸出方技術來源不清晰,存在知識產權權屬糾紛的;
3.申報單位為企業的,2023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數,或社保繳納不正常;
4.2023年1月1日至材料報送截止日期之間,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信用中國”為準)、或發生科研嚴重失信行為的。
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1.單位申報。將《2024年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獎補申請表》、《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獎補專項績效目標表》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后報送至相關主管單位。
2.審核推薦。各主管單位嚴格按照申報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通過初審的材料和《2024年省級及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獎補申請匯總表》加蓋主管單位印章后,統一報送至省科學技術情報中心。材料電子文檔(Word版,每個申報單位單獨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電子文檔材料須與書面申報材料內容保持一致。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申報單位的同一技術合同在省級財政補助中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重復申報。如在評審過程中發現此類行為,取消當年獎補資格并禁止兩年內申報我省技術轉移獎補。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